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制度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由法律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其中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石,是司法活动的最高价值目标,而审判公开作为程序公正的基本环节,其最终目标就是为了维持一个完善的、独立的和公正的司法部门和司法系统。
周汉民.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石[J].国际商务研究,20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