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F744
本文通过考察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执行情况,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导向论进行某种修正。笔者认为, 国际体制的本质特征导致国家在执行WTO 裁决时必然会权衡规则之外的各种因素, 并根据实际案件中掌握“权力” 的大小与相关各方协商落实具体的执行方法。 因此, 多边贸易体制的参与者,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充分认知自己在具体争端中所掌握的资源,争取其在执行阶段的有利地位,进而使以规则为基础的争端解决机制真正成为保障权益的利器。
沈大勇,张蔚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导向抑或权力导向[J].国际商务研究,2008,(1):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