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WTO事务咨询中心复旦大学
D416
美国证券投资者及海外证券投资者在美国法院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指控其在美国发行证券时信息披露欺作,美国法院判定指控不成立。本文在归纳基本案情、法院推理和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对该案做了简要评析,并提请中国相关公司在美国发行证券时,应注意美国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以及避免被指控信息披露欺作的注意事项。本案对中国公司今后到美国上市并进行信息披露有借鉴作用。
龚柏华,刘震.美国法院判定美国证券投资者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欺诈不成立案评析[J].国际商务研究,2008,(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