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美贸易不平衡和关税不对等是中美经贸摩擦的两个焦点问题。本文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FDI 在地销售、增加值贸易统计以及投资收益差额等多个维度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重新进行总结梳理,并对中美双边关税格局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综合考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 FDI 在地销售之后,中美贸易不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以增加值衡量的中美货物贸易顺差降低 43%,而以中国为出口平台的东亚经济体(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对美出口占美国总进口比例近 30 年稳定在 25%~30%;美国在华投资收益远超中国在美投资收益;中美两国基本实现了关税对等。
Abstract
Trade imbalance and tariff reciprocity have been major concerns in trade fric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this paper, we try to measure the true figures of bilateral trade deficit and tariff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from different aspects.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how that:(1) after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f merchandise trade, services trade and affiliate sales,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imbalance between the US-China trade; (2) the US merchandise trade deficit with China has shrunk by 43% when it comes to value-added terms in 2017, and the share of imports from East Asia has remained 25%~30% for the United States in recent 30 years; (3) the United States earns more in bilateral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than that of China; (4) the bilateral tariff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have exhibited reciprocity.
Keywords
一、 引言
自 2008~2009 年发端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进入下行通道,增速放缓暴露了现行国际贸易体系的复杂矛盾,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内部面临的就业、收入分配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被归因于全球化。另一方面,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品生产国和第一大货物出口贸易国,同时也是第二大进口国,世界经济活动的中心不断向东亚转移。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美两国在全球资源占有、生产分工和利益分配上存在的矛盾显性激化,集中体现于近年来的中美经贸摩擦。
贸易不平衡和关税不对等是中美经贸摩擦中的两个焦点问题。目前关于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的研究集中于中美贸易总值统计差异(杨汝岱,2008;Fisman and Wei, 2004;Ferrantino,Liu and Wang,2012)、基于增加值统计的贸易差额(Johnson, 2014;Koopman,Wang and Wei,2012)和基于国民收入统计的贸易差额(李鑫茹等, 2018)。研究结果表明,由于计价方式、转口贸易、贸易加成和中美两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差异等原因,中美贸易顺差被高估了。值得注意的是,从理论上来说,一国对另一国提供商品和服务不仅可以通过货物和服务出口,还可以通过国际直接投资(FDI)在接收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合资企业,将产品和服务直接销往本地市场。现有研究主要关注前一种贸易方式,却忽视了经由 FDI 实现的贸易额。本文试图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FDI 在地销售、增加值贸易统计以及投资收益差额等方面,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重新进行总结梳理。本文的另一个贡献在于对中美双边关税的梳理。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进行了数次关税调整,特别是 2017 年以来重点对药品、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工业品等产品关税进行了下调,目前中美两国的关税总水平和关税结构分别呈现怎样的特征,是否如美方声称的中美“关税不对等”,目前仍然缺乏系统性的整理和研究。
为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基于中美经贸发展的特征事实,收集大量贸易和政策数据,对中美经贸的趋势、结构和矛盾焦点进行分析,并归纳对比中美贸易政策的特点与变化,对中美贸易是否平衡、关税是否对等这两个问题形成系统性评估。研究发现:(1)虽然货物贸易总值上美国呈现对华约 4,000 亿美元逆差,但是在服务贸易上对华处于顺差地位。(2)以增加值衡量的中美货物贸易顺差降低 43%,而以中国大陆为出口平台的东亚经济体(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对美出口占美国总进口比例近 30 年稳定在 25%~30%,中国对美出口增加实则是过去 30 年间东亚、东南亚制造业供应链调整分工并将最终组装部门逐渐转移至中国沿海地区的结果。(3)中美两国企业选择的最优“出海”路径存在较大差异:美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产品和服务输出,约 70% 通过在华美资企业进行在地销售,仅有约 30% 通过出口;而中国企业则主要依靠出口向美国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如果考虑 FDI 在地销售形式的贸易额,2017 年美国实际对中国实现了约 340 亿美元的“销售顺差”。(4) 从关税对等角度来看,自加入 WTO 以来,中国关税水平不断下降,中美两国的关税差距不断缩小。2018 年以来,中国又陆续下调了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和工业品的关税。以最惠国税率进行统计,截至 2020 年 1 月,中国的贸易加权平均关税约为 3.2%,与美国(2.6%,2019 年)仅相差 0.6%,中美两国进口品加权平均关税基本围绕着关税对等线(45 度)呈对称分布。由此可见,所谓中美“贸易不平衡” 与“关税不对等”的言论是不客观、不全面的,中美两国在贸易结构上呈现互补,在对外投资上美国则是更大获益方,2017 年在华美资控股企业的单位资产净利润率达到 6.45%,远高于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利润水平(-0.21%)。因此,中美两国皆需正视双边经贸关系,理解两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与互补,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开放。
二、 文献综述
目前对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的研究主要从 3 个维度展开:对中美贸易总值统计差异进行剖析;从全球价值链投入产出关系出发,基于贸易增加值测算中美贸易差额; 基于国民收入测算中美贸易差额。
就贸易总值统计而言,中国统计的对美国出口额与美国统计的从中国进口额存在较大差异,后者远远高于前者,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计价方式差异、转口贸易、贸易加成和运输时滞等。① Feenstra 等(1998)、冯国钊和刘遵义(1999)较早注意到这一问题并提出了修正方案。杨汝岱(2008)利用更新的数据进一步修正,发现 1998 年后中美贸易顺差比原始数据减少 40%。Ferrantino 和 Wang(2008) 则指出香港转口并不能充分解释中美贸易统计差异。其他原因还包括逃税、避税以及走私等。例如,Ferrantino 等(2012)指出,部分中国出口企业为了逃避缴纳增值税,会故意低报相关产品的出口额。据估计,因故意低报出口逃避的增值税额在 2002~2008 年间可达 65 亿美元,这也是中美贸易差额统计差异的重要原因。
从贸易增加值来看,伴随全球产业分工日益深化,一国出口的产品可能由多个国家共同生产和加工,以贸易总值来统计全球贸易流量越来越不能准确反映国家之间的贸易分工与收益。贸易增加值统计则通过跟踪不同产业投入产出的上下游关联,剥离总出口额中的中间产品进口价值。Johnson(2014)基于全球投入产出表测算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双边贸易增加值,按照贸易增加值统计,2009 年中美贸易顺差为 1,580 亿美元,相比于以贸易总值统计的中美贸易顺差降低了 16%;而同期德国、日本和韩国对美贸易顺差却分别扩大了 9%、84% 和 314%。Koopman 等(2012)基于中国投入产出表测算了 2002 年和 2007 年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占比,发现中国输美占比最大的电子代工类产品(例如手机、电子计算机等)国内增加值占比仅为 30%~40%。因此,在考虑加工贸易后,以贸易增加值统计的中美贸易顺差相比于贸易总值统计降低了 30%~40%(Johnson,2012)。
从国民收入视角出发核算的中美贸易差额也与传统统计口径不同。李鑫茹等 (2018)利用区分内外资的投入产出模型核算发现: 2012 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拉动的国内增加值中仅有 87.7% 属于中国国民收入,而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加值中属于美国国民收入的占比则高达 96.2%。因此,2012 年以国民收入为基础核算的中美贸易顺差为 1,028 亿美元,比以贸易总值和增加值核算的顺差分别缩小 61% 和 22%。
以上研究均将焦点放在以直接出口方式产生的双边贸易差额上。事实上,通过国际直接投资(FDI)在接收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合资企业,从而将产品和服务在地生产并直接销往本地市场的贸易方式,才是美国向中国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路径,② 而这方面的统计和研究仍相对匮乏。另一方面,现有文献也针对中国现行关税水平和结构展开了广泛探讨。李善同和翟凡(1996)对 1992~1996 年中国关税现状和关税减免进行了研究,发现中国名义关税结构表现为税率由上游向下游产品逐渐升高的梯形结构,特别是对于一些非生活必需的消费品和资本品保护程度较高。与高名义税率相对应的是较低的实际征收水平:1994 年中国名义加权平均税率为 26.9%(李善同和翟凡,1996),而实际关税征收仅为 3.3%,这与中国关税优惠政策和征管措施不尽合理有关(范爱军,1999)。从有效保护率来看,低税率的初级产品往往处于负保护状态,而汽车、饮料等下游产品的有效保护率则很高(金祥荣和林承亮,1999)。李钢和叶欣(2011)进一步梳理了中国 2001~2010 年间的关税水平与结构,指出关税结构在税率设置上的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为部分行业名义关税水平与有效保护率之间的严重偏差。以上研究均基于中国早期关税改革的成果,对于 2017 年以来中国对药品、汽车、日用消费品、工业品等进口品的关税减免措施和进展,以及中美两国的关税“对等”问题,仍然缺乏进一步的研究。综上,为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基于中美两国经贸互动与发展,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FDI 在地销售、对外投资收益、贸易增加值差额等多个维度对中美贸易平衡问题进行剖析,并对中美贸易政策进行归纳对比,为正确看待中美两国经贸关系提供依据。
三、 中美贸易结构与贸易平衡问题讨论
(一) 中美贸易总值差额
1. 货物贸易总值统计:差异性与局限性
虽然中美两国均采用贸易总值作为贸易统计基本框架,但是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中美两国统计的贸易差额存在较大差异。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 年中国对美国货物出口 4,784 亿美元,自美国货物进口 1,551 亿美元,中国对美货物贸易顺差 3,233 亿美元。而美国商务部统计数据则显示,2018 年美国对中国货物出口 1,203 亿美元,自中国货物进口 5,395 亿美元,美国对中国货物贸易逆差 4,192 亿美元。美国统计的对华货物贸易逆差比中国统计的对美货物贸易顺差多 958 亿美元,其中约 64% 来自于东向贸易(中国出口至美国)统计差异。
造成这一统计差异的原因主要包含计价方式差异、转口贸易、统计辖区和运输时滞差异等,其中计价方式和转口贸易是贸易统计差异的主要来源。由于中国货物出口采用离岸价(FOB),而美国货物进口采用船边交货价(FAS)和到岸价(CIF),后者包含了从中国口岸到美国口岸发生的国际运费、保费等,导致美国进口报关价格高于中国出口报关价格,据估计该部分可解释货物贸易顺差统计差异的 25%~28%。① 另外,中美两国在转口贸易上的统计差额约占货物贸易顺差统计差异的 50%,该部分差异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企业在出口时以中转地(例如香港)报关,但美国按原产地规则仍然记作来自中国大陆的出口;另一方面,当货物经香港等第三方转口时,因深加工、再包装或者转卖加价产生增加值,该部分增加值没有被记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货物价值,却被记入美国从中国的进口货物价值。
为减少计价方式带来的贸易差额统计差异,本文采用中美两国分别统计的来自对方国家的进口价值计算贸易差额(图1)。可以看出,在 20 世纪 80 年代早期,中美之间贸易相对平衡,中方对美方存在少量逆差。而 80 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对美贸易转为顺差并逐步扩大。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对中国发起的若干次“301”调查,一方面针对特定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另一方面也有贸易逆差的压力。2000 年,按照双方从对方进口价值统计,中国对美货物贸易的顺差已经达到 838 亿美元(中国进口 224 亿美元,美国进口 1,062 亿美元)。而中国出口及其对美出口的真正腾飞则始于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1~2008 年间,美国从中国进口年均增长 18%,从 1,093 亿美元增加到 3,563 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进口的近 1/5;中国从美国进口也从 262 亿美元增加到 817 亿美元,年均增速 17.6%,占中国全部进口的 8% 左右。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中国出口开始减速,但是中美货物贸易顺差仍不断扩大。2018 年,美国从中国进口 5,400 亿美元商品,而中国则从美国进口 1,560 亿美元商品,中美货物贸易顺差扩大到 3,800 亿美元。
图1中美双边进口价值与贸易差额(1980~2018 年)(单位:亿现价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美国商务部,经作者整理所得。
由此可见,尽管中美货物贸易总值统计存在差异,但不可否认的是,两国货物贸易差额较大。然而,仅从货物进出口总值差额来评估中美贸易间的平衡问题是不客观的,其忽略了至少两个维度的贸易额:一是服务贸易额,二是以国际直接投资(FDI) 方式实现的在地销售额。
2. 美国在服务贸易上保持对华顺差
自 2015 年以来,美国便占据了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国地位,中国对美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攀升。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06~2019 年,美国对华服务贸易出口额由 100 亿美元增加到 565 亿美元,增长了 465%。2019 年,美国对华服务贸易顺差 364 亿美元,约是 2006 年的 30 倍。就服务贸易结构而言,美国对华出口的服务中约 57% 来自旅行和留学,这些服务往往具有高附加值,对出口国的就业和收入提升具有极强的正向效应。据中国商务部测算,2016 年中国游客在美人均花费约 1.3 万美元,平均每天为美国创造约 9,700 万美元收入;中国在美留学生数量约 35.3 万人,2016 年人均花费约 4.5 万美元,占在美国际学生人数 34%,为美国贡献约 159 亿美元收入。而中国对美出口的服务则主要是金融等商业服务和运输服务。随着数字技术发展,服务贸易壁垒大幅降低,以数字交换为手段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贸易正在兴起。目前美国已是数字服务贸易的引领者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者。 2016 年美国数字化服务出口占美国服务出口的 54%,数字化服务进口占所有服务进口的 48%,数字服务贸易产生的顺差已达 1,595 亿美元,占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总额的 64%(陈超凡和刘浩,2018)。
3. 将 FDI 在地销售额纳入贸易统计框架
理论上讲,一国对另一国提供商品和服务至少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通过货物和服务出口,该方式的优点为节约固定成本,但需克服关税、距离等贸易成本; 第二种则是通过国际直接投资(FDI)在接收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合资企业,将产品和服务直接销往本地市场。Helpman 等(2004)的研究表明,企业选择何种方式服务外国市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生产力水平高低,因为相比于出口,FDI 需要投入更大的固定成本,只有生产力水平最高的企业才可以从中获利。
由于中美两国的资源禀赋、生产力水平等存在差异,两国企业选择服务对方市场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总体而言,中国的产品和服务更多以出口方式进入美国市场,而美国企业则更倾向于选择 FDI。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 2018 年底,美对华投资项目累计达 70,181 个,实际投入 851.9 亿美元,分别占中国批准设立的外资企业的 7.3% 和 4.2%。值得注意的是,大量美国资金通过中国香港进入中国大陆,并被认作港资或合资企业,因此美资在华投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了。
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统计了美国跨国企业外国子公司的经营状况。2017 年在华美资企业的总资产为 7,190 亿美元,约占亚太地区美资企业总资产的 15%,但是销售收入却占亚太地区美资企业总销售额的 26%,在华美资企业总销售额达 5,430 亿美元,其中约 82% 的商品和服务销往中国大陆市场,仅有不到 7% 的商品和服务销往美国。①而在除中国以外的亚太地区和欧洲,美资跨国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在本地销售占比仅为 50%~60%,另有 40%~50% 左右的商品和服务销往美国和其他国家 (图2)。由此可见,FDI 在地销售是美资企业向中国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重要途径,而这部分贸易额却并未包含在贸易总值统计框架中。若按照 82% 的本地销售率估算,2017 年在华美资企业共向中国市场销售约 4,450 亿美元商品和服务,大约是美国对华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 2 倍。
图2在外美资控股企业本地市场销售占比(2017 年,%)
数据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经作者整理得到。图中统计了不同地区的在外美资控股企业产品和服务销售市场分布。
反观中国企业在美国的跨国投资,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7 年在美中资企业的销售额仅为 930 亿美元,仅占亚太地区在美跨国企业销售总额的 7%。为了估计在美中资企业对美国本地市场的销售占比,我们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的在美中资企业销售额和出口额进行估算,①估算结果显示,2017 年在美中资企业向美国本地市场销售额约为 740 亿美元,不及中国对美国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 15%。
因此,厘清中美双方究竟为对方企业提供多大的市场机会,不仅需要关注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还需关注跨国公司在对方市场获得的销售收入差额。为了避免中美贸易摩擦对统计结果的干扰,本文仅以 2017 年的数据对以上分析进行了总结。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7 年,中国对美国货物出口额为 5,060 亿美元,服务出口额为 180 亿美元,中国企业通过出口方式向美国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总额为 5,240 亿美元;美国向中国出口货物和服务共计 1,870 亿美元。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资料估算,2017 年在美中资企业向美国市场销售商品和服务共计约 740 亿美元,而在华美资企业对中国大陆市场的销售额却达到了 4,450 亿美元。因此,中国向美国企业提供的市场机会达到 6,320 亿美元,而美国向中国企业开放的市场机会仅为 5,980 亿美元。在考虑了经由跨国公司在本地市场实现的销售收入后,2017 年美国对中国实际实现了 340 亿美元的“销售顺差”。
(二) 贸易增加值统计
伴随全球产业链垂直分工深化,同一件产品可能由多个国家生产加工,贸易总值统计差额并不能真实反映每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得。中美之间的贸易顺差更多反映了两国间贸易结构上的互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品生产国,长期以来产出超过国内使用,②并将占价值近 1/5 的出口产品销往美国。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国和进口国,储蓄长期小于投资,其消费的大量衣物、鞋靴、玩具、电子等产品的生产具有“劳动密集、破坏环境”的特点,①不符合本国比较优势,因此大量从全球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采购,中国自然成为其最大的货物贸易逆差来源国。
因此,中美之间贸易结构上的互补性,按照传统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是两国按照各自比较优势组织专业化生产并进行交换,是两国在水平层面上进行的交换;而按照新兴的异质性企业加全球价值链理论,则是美国的消费者、厂商在全球范围内采购性价比最高②的最终品和工业中间品,中美之间的贸易格局是垂直型的产品内贸易。从这个角度理解,中美之间的贸易格局只不过是过去 30 年间东亚、东南亚制造业供应链不断调整分工并将最终组装部门逐渐转移至中国沿海地区的结果。截至 2017 年底,在华设立的美资企业约 40.5% 分布于制造业,该比例显著高于亚太地区。从时间维度看,美国从东亚地区③的货物进口额占其全部货物进口的比重在过去 30 年间基本稳定在 25%~30% 之间。同时,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位列中国大陆进口的前三大来源,从全球贸易网络的角度来看,中国对美货物贸易顺差的另一面是中国对日韩及中国台湾的贸易逆差。
如此说来,所谓的“中国工厂”更准确的意义是包括了大量在中国大陆投资设厂的“日本工厂”“韩国工厂”“台湾工厂”和“美国工厂”等。通过对 2017 年海关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中 42% 是加工贸易,53% 由外资公司出口。相比之下,中国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加工贸易占比仅为 32%,外资占比仅为 41%。从产品层面来看,中美贸易顺差最大的前 5 类商品分别为电子产品(主要为手机)、电气机械(包含电子计算机)、家具、玩具和针织服装。其中,仅机电类产品的贸易顺差就占中美贸易顺差总值的 57%,但是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机电类产品主要是电子元件的加工组装,加工贸易占比达到 60%~70%,外资企业出口占比达到 73% 左右,在考虑了贸易增加值后,机电类产品贸易顺差下降了 51%。④据中国商务部全球价值链课题组估算,2017 年中国向美国出口货物拉动的中国国内增加值为 2,858 亿美元,中国从美国进口货物拉动的国内增加值为 1,274 亿美元,基于贸易增加值统计的中美货物贸易顺差为 1,584 亿美元,比货物总值顺差降低了 43%。⑤
(三) 跨国利润转移:中美对外投资收益差额
随着资本在国家间流动,中美贸易平衡问题也体现在对外投资收益差额上。根据中国商务部(2019)统计公报,截至 2018 年底,中国对外投资存量达 1.98 万亿美元,在全球分国家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荷兰。从双边投资收益来看,据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BPM6)统计,2018 年各国在华投资收益2,760 亿美元,中国在外投资收益 2,146 亿美元,投资收益逆差为 614 亿美元,收益相对偏低。外方在华投资收益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外资企业的经营利润。
表1报告了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的 2016 年美资在外控股企业和在美外国控股企业的经营数据,值得注意的是,该表仅统计持股 50% 以上的控股外资企业。可以看出,在外美资控股企业总资产约 62% 分布在欧洲,另有 15.3% 分布于亚太地区,其中中国占比约 2%。从全球市场分布来看,位于中国、印度这类新兴市场的美资企业销售业绩明显优于欧洲地区。而中国市场更是为美资控股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利润空间,位于中国的美资控股企业,每 100 美元资产可带来销售额 86 美元,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2.92 美元);从在外美资控股企业经营利润情况来看,位于中国的美资控股企业的单位资产净利润率为 6.45%,远高于印度(3.58%)、日本(1.95%)和世界平均水平(4.03%)。反观在美的中国控股企业,经营利润却并非如此乐观。2016 年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总资产为 2,157 亿美元,单位资产销售率为 15.99%,与印度 (47.37%)、日本(36.29%)相比有很大差距,甚至低于加拿大(17.17%)和世界平均水平(30.28%)。从经营利润来看,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单位资产净利润率为-0.21%,远低于欧洲(0.95%)、印度(0.9%)和日本(0.46%)。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在美投资企业的产品竞争力仍不足;另一方面,美国本土高额的人力成本和商业服务成本也为当地中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挑战。2016 年,在华美资控股企业与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净利润顺差达到 265 亿美元。中美货物贸易顺差的另一面是美国通过 FDI 在中国市场上获得的巨额销售收入和利润,这是中美贸易不平衡的另一种体现。由于中美两国在贸易结构、产业竞争力和企业“出海”最佳路径选择上都存在较大差异,虽然以进出口总值统计的顺差记录在中国,但是美国实则从中国获得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和收益。
表12016 年在外美资控股企业与在美外国控股企业的经营利润(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经作者计算所得。该表格仅仅统计持股 50% 以上的外资控股企业,表中国家和地区按照外资企业总资产从大到小排列。
四、 中美关税对等格局分析
除了贸易不平衡之外,中美之间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关税不对等。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关税水平和变化趋势的分析,笔者认为关税不对等这一论断,一方面忽视了中国加入 WTO 前后在关税减免和贸易自由化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也夸大了中美在双边关税上的差距。
(一) 中国关税改革简要回顾
1.1992~2017 年中国关税总水平
建国初期,为了推动国民经济和工业快速发展,中国奉行贸易保护政策。改革开放后,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贸易壁垒不断降低。图3展示了 1992~2017 年中美两国的加权平均关税变化。1992 年中国算术平均关税约为 42.1%,该税率也是重返 GATT 谈判时采用的基准税率。此后基于“均衡分步降税”部署下调关税,2001 年算术平均税率已降至 15.9%。加入 WTO 后,中国国别适用税率发生重大调整,对包含美国在内的成员国采用最惠国税率并积极履行降税承诺。2005 年关税总水平降至 10% 以下,2010 年货物贸易领域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2010~2017 年关税总水平保持在 9.8%,对世界加权平均关税约为 4.4%,与美国(2.4%)仅相差 2%。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在计算加权平均关税时,采用 HS6 位编码商品进口额在总进口中的占比作为权重,而文献(Bown,2019)则采用美国对世界 HS6 位出口额作为各类商品的权重来计算中国对美国的加权平均关税。这一方法计算得到 2017 年中国对美加权平均税率为 8%。其优点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关税与进口额之间的内生性问题,但也存在误差,因为美国出口至世界的商品结构与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结构大不相同。以 HS6 位商品来看,美国对华出口占美国对世界出口商品种类的 80% 左右,且集中在飞机、大豆、集成电路、汽车等部门。美国未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可能的原因有:(1)中国进口关税水平高以致进口为零;(2)美国在这些商品上的国际竞争力不足;(3)美国限制部分商品的出口,特别是限制高科技出口,覆盖航天、汽车、国防、信息技术、机械工具、核电、电信、软件等方面。通过进一步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中国未从美国进口的商品中关税大于 15% 的商品仅占 16%;此外,尽管中国未从美国进口这些商品,但是从世界其他国家进口额却达 360 亿美元,其中,从其他 OECD 国家进口占比达 50%。而美国虽未对华出口这些商品,却向世界其他地区出口该类商品 313 亿美元,其中关税小于 5% 的商品仅占出口总额的 27%。这一定程度上说明美国在低关税商品出口上国际竞争力不足。可见,美国出口至中国与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而关税并不是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因此,Bown(2019)等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国的关税水平。
图3中美加权平均税率比较(1992~2017 年)
数据来源:关税数据来自于 WITS 公布的 MFN 税率,贸易额来自于 UN Comtrade 网站公布的数据,经作者计算所得;其中部分从量税未包含在内,并剔除了第 98 章和第 99 章产品。①
2.2017 年以来的关税调整措施
2017 年以来,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陆续下调了日用消费品、药品、汽车及其零部件以及部分工业品的关税。2017 年 12 月 1 日,中国以暂定税率形式对食品、日化、衣着鞋帽等消费品实施降税,本次降税涉及 187 个税目,平均降幅达 55%。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对 28 个税目的进口药品实施零关税;7 月宣布将汽车整车税率降为 15%,汽车零部件关税降为 6%,并下调 1,449 个税目的日用消费品关税,平均降幅达 58%。2018 年 11 月,下调部分纺织品、玻璃制品、钢铁及贱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等工业品关税,平均降幅达 26%。自 2017 年以来的新一轮关税减让覆盖范围广、降税幅度大,显著缩小了各部门间的税率落差,使得关税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品关税降幅达 44%,其中汽车关税由 25% 降至 15%,珠宝及美容用品平均关税由 18% 降至 7%,服装及皮革毛制品平均关税由 16% 降至 8%,文体用品平均关税由 14% 降至 6%;除此之外,电气机械、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的关税降幅也达 30% 以上。截至 2020 年 1 月,以最惠国税率进行统计,中国算术平均关税约为 7.4%,相比于 2017 年下降了约 24%,低于全球约 59% 的国家和地区;贸易加权平均税率约为 3.2%,仅比美国(2.6%,2019 年)高 0.6%。
图4描绘了中国大陆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双边关税格局,其中横坐标代表中国大陆对贸易伙伴施行的名义关税率,纵坐标代表中国大陆出口产品所面临的来自进口经济体的名义关税率,①图中直线为 45 度关税对等线。从图中可以看出,与中国大陆经贸往来密切的前 25 个国家和地区大致分为 5 类:(1)双边关税严重不对等伙伴国,主要有巴西、巴基斯坦、南非、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它们对中国平均关税水平均在 6%~13% 之间,远高于中国对其平均关税水平(2%~4%);(2)关税水平略高于中国的贸易伙伴国,主要有阿曼、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石油生产大国以及俄罗斯、韩国等贸易保护程度较高的国家,它们对华平均关税水平在 4% 左右,略高于中国对其平均关税水平(0.2%~1.5%),中国主要从这些国家进口石油等能源型产品和税率较低的电子设备零部件,因而平均进口关税偏低;(3) 关税水平略低于中国的贸易伙伴国,主要有英国、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它们对华平均关税水平在 2%~3% 之间,略低于中国对其平均关税水平(3%~5%); (4)自由贸易伙伴,主要有东盟、智利、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秘鲁、中国香港等与中国大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其与中国大陆互相给与了接近于零关税的优惠市场准入条件;(5)双边关税高度对等贸易伙伴,主要有中国台湾、阿联酋、墨西哥、加拿大等,其与中国大陆的双边关税基本落在关税对等线上。
图4中国大陆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双边关税
总体来看,中国关税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已经与除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以外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基本实现了关税对等。
(二) 中美关税对等格局分析
作为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美国是最早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国家之一。1995 年美国对世界加权平均税率仅为 4%,对华加权平均税率为 6.2%。虽然早在 1980 年美国已给予中国临时性最惠国待遇,但是直至 2002 年美国才正式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地位,并免除了国会每年一度对中国贸易地位的审议。此后美国关税水平继续小幅下调,至 2018 年初美国的加权平均关税约为 2.5%。
从关税结构来看,2018 年美国关税水平最高的部门是消费品(4.4%)和农产品 (3.1%),资本品(1.7%)、中间产品(1.7%)和矿产品(0.03%)的关税水平较低。与美国类似,中国对于下游消费品部门也施行了相对较高的关税保护,考虑加工贸易税收减免政策后,2018 年初中国消费品部门加权平均关税为 14.6%,远高于矿产品(0.3%)、中间产品(2.6%)和资本品(2.8%)。①
从双边关税来看, 2018 年初中美两国的关税对等格局如图5所示,圆点代表海关编码(HS) 大类行业分类,横坐标值为美国对中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纵坐标值为中国对美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从图中可知,各点大致围绕 45 度线呈对称分布格局。其中,中国对美关税水平较高的产品主要为汽车等交通运输设备、动植物油、动物产品等食品加工行业以及饮料酒醋烟草;而美国对中国征收较高关税的产品主要是鞋帽衣物、纺织品、皮革制品等;其中纺织品是中国输美的主要商品之一,美国对其征收的加权平均税率高达 13%。而中国对从美国大量进口的飞机、涡轮喷气发动机、医疗器具、集成电路等的进口税率均在 5% 以下。另外,美国的烟草税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其对烟草制造业的加权平均关税达 323%,远高于中国(26%)。由此可见,中美 “关税不对等”的简单论断不仅与两国双边关税对等格局相悖,更夸大了中美双边关税间的真实差距。
图52018 年 1 月中美关税对等格局①
2018 年 3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随着美国“301 调查”措施的实施以及中方反制,中美双边关税大幅上升。截至 2019 年 9 月,美国对华加权平均关税升至 16.6%,而中国对美国进口产品加权平均关税也达到了 16.3%。图6总结了贸易摩擦时期中美两国的关税对等格局,可以看出加征关税后中美两国的关税仍较为对等。从产品层面来看,中国主要对美国农产品施加了相对更高的进口关税,而美国则重点对中国的制造业部门,特别是机械设备、光学医疗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中国制造 2025”领域施加了更高的关税,这也彰显了美国企图遏制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意图。
(三) 中国进口成本的再分析
正如前文所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 WTO 过程中履行了其减免关税的贸易自由化承诺,中美两国“关税不对等”并非事实。那么在非关税贸易壁垒(NTM)上,中国的保护水平如何?根据 WTO 统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美两国正在施行的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如表2所示。
图6中美加征关税后的关税对等格局
从统计结果来看,相比美国,中国的非关税壁垒项目并不多。部分行业(如煤炭、原油等)对出口企业类型存在限制,仅限于国有企业专营。从表中还可以看出,美国发起了多起贸易救济政策,仅面向中国的就有 172 个,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美国正在施行的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税令有 120 个,反补贴税令有 52 个,而中国正在施行的涉及美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令仅为 25 个。美方对贸易救济政策的滥用彰显了其保护国内产业的意图。在市场准入方面,中国开放程度与美国仍有差距,根据 OECD 测算的 2018 年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在外资准入限制、竞争障碍、监管透明性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壁垒。特别地,中国在银行保险服务、证券基金业务、电信、快递等行业仍然存在较多限制。可以预计,在中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和投资谈判时,对方也将对这些领域的开放提出更高要求。
表22019 年中美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
数据来源:作者整理的 WTO 对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仍在施行的非关税壁垒统计;STC 为 WTO 特别贸易关注事件(Specific Trade Concerns),STC 8 代表8 起特别贸易关注事件。其中,中美对世界的贸易壁垒包含适用于所有国家和针对某些国家的特定贸易保护措施。
那么,中国的进口贸易成本是否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应该认识到,虽然中国在贸易自由化上取得了瞩目成绩,但是进口商品所需缴纳的税费还有消费税、增值税等,最终消费者承担的进口成本并不主要取决于关税水平。近年来,“海淘”“代购”等商业模式蓬勃发展,也是国内消费者对于进口商品价格过高的真实反应。根据 2019 年税则,①本文整理出几类代表性进口商品,其在进口环节所要承担的税率见表3。由于关税、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征收环节具有叠加性,以汽车(排量大于 4 升)为例,假设关税完税价格为 100 元,其需缴纳 15 元关税,在此基础上还需缴纳 76.7 元进口消费税和 24.9 元增值税,②在不考虑车辆购置税的情况下,仅在进口环节需要缴纳税额达 116.6 元。而二极管、集成电路、大豆、飞机等商品,虽然进口最惠国税率均低于 5%,但是考虑增值税后,其整体税负水平比关税高了 2 倍。由于美国的税收体系没有增值税,中美之间产品实际承担的税负不一致,也部分导致了美国商品在中国市场相比享受本国出口退税的欧洲商品不具优势。税收体系差异对于不同国家进口成本的影响仍然是值得讨论和研究的话题。
表3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征收税率(2019 年)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经作者整理得到。
五、 结论与政策建议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发展阶段、禀赋优势和贸易结构上皆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基于中美双边和多边贸易及关税政策和数据,从多个维度对两国贸易平衡和关税对等问题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中美“贸易不平衡” 和“关税不对等”的论断并不能够准确反映事实。
首先,就中美贸易平衡情况来看,中国在货物贸易总值上呈现对美约 4,000 亿美元顺差,在服务贸易上却呈现日益扩大的逆差。中美两国企业在服务对方市场的路径选择上差异较大,美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产品和服务输出,约 70% 通过在华美资企业(FDI)直接在地销售实现,仅有约 30% 通过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而中国企业则主要依靠出口向美国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在考虑经由 FDI 向进口国本地市场的直接销售额后,2017 年美国实际对中国实现了约 340 亿美元的销售顺差。
其次,中美两国在贸易结构上存在巨大差异,中国对美货物贸易顺差的 57% 来自机电产品出口,其中加工贸易占比达到 60%~70%。若以贸易增加值统计,2017 年中国对美国的货物贸易顺差下降了约 43%。
再者,中美两国对外投资收益也呈现出明显的逆差。中国市场为美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利润空间,2017 年在华美资控股企业的单位资产净利润率达到 6.45%,远高于在外美资控股企业的平均水平(4.03%)。而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单位资产净利润仅为-0.21%,远低于欧洲(0.95%)、印度(0.9%)和日本(0.46%)。 2016 年,在华美资控股企业与在美中资控股企业的净利润差额可达到 265 亿美元。
最后,从关税对等关系来看,中国自加入 WTO 以来已经出色地完成了贸易自由化承诺。2017 年以来,中国陆续下调了日用消费品、药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工业品等的关税,截至 2020 年 1 月,中国算术平均关税降为 7.4%,贸易加权平均关税为 3.2%,与美国(2.6%,2019 年)仅相差 0.6%,中美两国进口品加权平均关税基本围绕着关税对等线(45 度)呈对称分布。需要注意的是,关税仅是进口成本的一个方面,境外商品在入关后所需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等也是进口成本不可忽视的环节,中美两国税收体系的差异也会对两国消费者实际承担的进口成本产生影响,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仍然较为匮乏,值得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中美经贸 40 年是两国优势互补的结果,也是国际产业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选择。中美皆需正确看待两国间的贸易平衡问题,理解中美两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与互补,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开放。对于中国而言,应正视与美国的经济差距,特别是在高科技产品研发、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准入条件、对外投资收益等方面与美国的较大差距。中国亦需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① 计价方式造成统计差异主要是因为出口通常以离岸价(FOB)或者船边价(FAS)计价,进口则以到岸价(CIF)计价。转口贸易下,一方面,美国将经由香港转口的中国货物归入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中国则将之归入对香港(而非美国)的出口; 另一方面,香港转口往往伴随着较高的价格加成,这一部分被美方计入从中国进口货物价值(Feenstra and Hanson,2004; Fisman and Wei,2004)。
② Xu等(2010)从企业所有制出发,指出外资企业是形成中美贸易顺差的重要原因。
① 中国商务部,美国商务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研究报告[R].2009,10.
① 该比例通过参考2017年在华美资控股企业(美资占比超过50%)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地分布估算所得,估算方法为:本地销售比=向本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总额,数据来源为美国经济分析局(BEA)。
① 由于美国经济分析局未直接提供在美中资企业商品和服务销售市场分布,本文采用(1-在美中资企业出口额/在美中资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总额)来估算在美中资企业对美国本地市场的销售占比,该比例在80%左右。
② 使用GDP核算方程,这一关系可以表达为储蓄(S)与投资(I)的差额,即净出口(NX)=储蓄(S)-投资(I)。
① 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是技术密集、研发密集和资本密集的,而其加工装配则是劳动密集且高污染的。
② 从贸易理论上理解,性价比最高即给定产品质量,价格最低的产品。
③ 此处东亚只包括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及中国香港。
④ 机电产品包含第84章和第85章产品,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2018)《全球价值链与中国贸易增加值核算研究报告》。
⑤ 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2018)《全球价值链与中国贸易增加值核算研究报告》,该计算考虑了中国加工贸易。
① 2017年中国对美国加权平均关税略高于对世界加权平均关税。这是因为美国对中国出口的产品中约15%为农产品,而农产品的关税相对较高,因而以贸易加权计算的平均税率偏高。
① 此处统计的均为有效应用税率,除考虑最惠国税率以外,有效应用税率还考虑了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暂定最惠国税率,并基于进口额进行加权平均;其中,中国的数据由作者根据2020年《税则》统计得到,其他国家的关税数据(2018年)来自于 WITS数据库,未包含贸易摩擦时期的加征关税。本文统计的有效应用税率与WITS统计的有效应用税率在测算方法上保持一致,唯一的不同在于:WITS仅考虑最惠国税率和优惠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本文在WITS统计口径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中国采用的暂定最惠国税率。
① 按照三次产业和制造业加工层次,可将进口商品分为五大部门:农产品、矿产品、资本品、中间产品和消费品。括号内统计的为最惠国税率的加权平均关税水平,这一计算结果考虑了加工贸易享受的税收优惠以及暂定最惠国税率。
① 由于2017年以来中国陆续以暂定税率形式降低关税,因而对于存在暂定税率的商品,取其暂定税率作为实际采用的最惠国税率。本文采用海关编码(HS)大类的分类标准,将进口商品分成22个大类,第22大类为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本文不做统计。该计算结果考虑了加工贸易享受的税收优惠。
① 采用2017年中国从美国(世界)HS8位进口额作为加权权重,进口数据来自WITS;加征关税清单由作者整理得到,其中包含了中国以暂定税率形式下调的关税。
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② 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