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4):1-23.
摘要:数字经济是大国博弈和制造业竞争的制高点。本文在理论模型推导的基础上,参照G20 数字经济测算工具箱构建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考察目的国数字经济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与内在机制,并进一步讨论双重数字鸿沟的影响。结果表明,目的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促进了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这一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成本降低机制、技术溢出机制和差异化竞争机制实现,相比之下,风险缓解机制并不显著;其中,成本降低机制和技术溢出机制主要发生在工业竞争力强、与中国并未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目的国,而差异化竞争机制主要作用于工业制造乏力、与中国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目的国;中国与目的国之间、与其他出口竞争国之间的数字鸿沟,分别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产生了迥然不同的“逆向选择效应”和“正向促进效应”,但是从长期看,从“数字鸿沟”走向“数字包容”更有利于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
2026(4):24-38.
摘要:本文利用中国大型微观企业数据系统考察了外资开放对内资企业出口多元化的影响及其背后的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外资开放显著提升了企业出口的多元化水平。机制检验表明,缓解融资约束、促进研发创新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是外资开放提升企业出口多元化的重要渠道。异质性分析发现,外资开放对民营企业、一般贸易企业以及吸收能力强的企业的出口多元化促进作用更强。本文进一步区分了出口多元化的类型以及出口目的地,发现外资开放对企业出口市场多元化的促进效应强于出口产品多元化,且在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的过程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本文全面考察了外资开放与企业出口多元化之间的关系,既为客观评估中国近年来引资政策的经济效应提供了有力的微观依据,也为中国降低外贸风险、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2026(4):39-53.
摘要:在国际诸多不确定冲击下,中国企业保持出口能力稳步提升,对推动外贸“质升量稳”至关重要。全球价值链的形成与重构对国家或企业权力(power)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从企业增强全球价值链主导权视角,探讨GVC 参与如何助力企业应对外部冲击、提升出口能力。构建多产品企业理论模型,引入GVC 位置指数,分析反倾销这一贸易壁垒对企业出口能力的影响以及GVC 位置的调节作用。借助多期DID 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反倾销倒逼了出口能力的提升,GVC 位置有进一步扩大效应。GVC 位置的扩大效应存在于非国有企业、小微企业、非钢铁行业,且通过市场竞争、风险分散渠道发挥作用。在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趋势下,企业应重视GVC 位置的攀升,以此增强全球价值链主导权,更好地将外部冲击化为动力,提升企业出口能力。
2026(4):54-66.
摘要:本文基于RCEP 服务具体承诺表,不仅通过测算协定中服务部门开放比例和承诺覆盖率量化评价RCEP 服务贸易开放广度,而且使用扩展后的Hoekman 频数法测算RCEP 服务贸易开放深度,并以深度指标为Ams 冲击变量,采用GTAP 模型实证分析了RCEP 服务贸易开放对我国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RCEP 服务贸易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比较高;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位列上游,然而对比发达国家,我国仍存在较大的差距;GTAP 模型的分析结果发现,RCEP 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不仅会提升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和部门产出,而且能够改善以往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和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随着我国实施负面清单以及各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RCEP 对我国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将加强。
2026(4):67-78.
摘要:补贴和反补贴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话题,不合理产业补贴和滥用反补贴措施都会扭曲国际贸易。美国政府长期采取优惠贷款、投资激励、科研支持、贸易金融等各种方式进行产业补贴,以此增强美国经济竞争力。美国政府实施的进口替代补贴和出口补贴措施违反了WTO 规则,损害了贸易伙伴的利益。通过构建双寡头古诺竞争模型分析发现,美国给予其进口竞争产业(企业)的补贴不仅从微观层面影响企业产量和增强美国企业竞争力,而且可以从宏观层面提高美国的整体福利,同时恶化贸易伙伴的国家福利;美国政府提供的出口补贴提高了美国出口企业的利润和美国的国家福利,同时减少了贸易伙伴企业的利润,但对贸易伙伴整体福利的影响不确定。针对美国的产业补贴特征和效应,我国应该进一步优化政府产业补贴策略、提高反补贴贸易救济措施的执行能力和促进国际贸易治理合作,保障我国的正当贸易利益。
2026(4):79-84.
摘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不仅是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重大部署,其本质是要把过去以出口导向为特征的客场经济全球化主动调整为内需主导的主场经济全球化。全球价值链是研究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战略的有用工具,但是出口导向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与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要求相违背。我国本土企业未来参与国际分工,必须且只能是基于超大规模内需形成产业链自主可控的全球价值链。《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研究》这本专著以规范严谨的研究方法和丰富详实的实证案例,深入且系统地阐释了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的内在运行逻辑与作用机理,不仅在学术文献上丰富和拓展了全球价值链的研究边界,而且也为探索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做了前瞻性、基础性和开拓性的理论研究工作。
2026(4):85-95.
摘要:数字经济协定国际合作的路径包括多边、区域、双边3 种。目前,中国双边合作水平较低、区域合作成果较少、多边合作有较大难度。为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防止中国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中被边缘化,中国既要积极参与现有的多边合作,也要努力通过软法促进新的多边合作实现。在区域合作层面上,中国加入CPTPP 面临一些挑战,应抓紧加入DEPA,以积累数字经济协定“中国模板”经验,回应其他国家限制性措施对中国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双边合作,中国既要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也要适时调整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发挥自由贸易协定制度构建和话语权强化的作用。为更好实现数字经济协定国际合作,中国要不断提高国内数字经济治理水平,并在国际上争取更多国家支持,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
2026(4):96-105.
摘要:《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的实施为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提供了统一的监管框架,填补了既有金融监管的空白。MiCA 明确了监管范围,将加密资产分为资产参考代币、电子货币代币和其他加密资产,赋予主管当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等机构监管权限,并将发行人和服务商列为主要监管对象。为保障投资者权益,该法案设置了投资撤回权、永久赎回权、登记册公示及市场滥用规制等投资者保护措施。欧盟遵循差异化的监管原则,致力于实现区域性监管协调与法案适用的一致性,但在调整范围和环境规制方面仍有不足。我国有必要借鉴欧盟立法经验,顺应全球监管趋势,适时调整监管理念,制定加密资产监管法律体系,实施涵盖事前准入、事中干预、事后调查与处罚的全链条监管。
2026(4):106-118.
摘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不仅是做强、做优、做大中国数字经济的重要战略部署,而且深刻影响着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制定与调整。本文基于中国企业数据,实证分析了数字产业集聚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范围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产业集聚显著促进了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范围扩展;推动知识溢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及打造出口信息优势是数字产业集聚推动企业出口产品范围扩大的内在机制。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产业集聚因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出口贸易方式以及企业所有制类型等因素对企业出口产品范围调整产生差异化影响,其在推动数字经济追赶地区企业、一般贸易企业以及内资企业出口产品范围扩大方面能够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此外,垄断型数字产业集聚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范围扩大,而竞争型数字产业集聚会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范围扩大。本文为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以及促进企业出口产品多元化提供了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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